項目編號 | GR****LN******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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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金杯(沈陽)汽車有限公司鍋爐設備-集中加藥裝置(冷凝水回收用)CPI-**MI(**********)轉讓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金杯(沈陽)汽車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前必須到標的現場踏勘,現場踏勘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張經理 **********8。意向受讓方須提前與轉讓方取得聯系,由轉讓方統(tǒng)一安排時間到現場踏勘,轉讓方不接受未經批準的踏勘要求。踏勘完畢后,意向受讓方須與轉讓方現場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轉讓方加蓋公章,意向受讓方是公司的加蓋公章,意向受讓方是自然人的簽字),《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受讓申請資料之一,與其他申請資料一并提交上傳。 2、本次轉讓的資產不做質量保證,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證其完整性,不處理質量異議,均以看貨現場實物現狀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驗并承擔責任,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3、意向受讓方自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并自合同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賬戶內。受讓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上述款項,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時視為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權終止本次交易,扣除交易保證金,重新掛牌。 4、受讓方負責標的物的裝卸、運輸(作業(yè)時間為工作日9時至**時),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提貨車輛須有相應遮蓋措施,避免運輸過程中標的物丟失、散落、損壞;裝運過程不得損壞周邊環(huán)境設施及房屋,如有損壞須進行賠償并負責修繕恢復原狀;受讓方在轉讓方及轉讓方租賃庫房等場地現場作業(yè)時應遵守轉讓方相關安全、消防等施工規(guī)定,辦理相關施工手續(xù)(不限于安全協(xié)議、保衛(wèi)合同、出門等相關手續(xù));同時受讓方須承擔裝卸、運輸、垃圾清運等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受讓方應確保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后達到場平地凈,滿足轉讓方要求(其中“場平地凈”指設備基礎要拆除與地面相平,基坑需填平,地面要求無建筑、設備等各種垃圾)。 5、受讓方在轉讓方場地作業(yè)時應聽從轉讓方指揮,受讓方在轉讓方場地作業(yè)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宜由受讓方自行負責。 6、受讓方在標的物裝卸、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任何資產損失、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環(huán)保等方面事故的,受讓方自行承擔責任。 7、轉讓方最終按照成交金額(含稅)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8、因鍋爐為特種設備,需要進行過戶,為保證受讓方在鍋爐運離后能按照約定進行過戶登記,轉讓方在資產交割接收前會收取受讓方成交價**%的保證金,具體事項由交易雙方在《轉讓合同》中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