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LN******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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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沈陽市和平區(qū)勝利南街**-2號3門****房產出租(租期1年)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中鐵特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承租方須接受出租標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交接,在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視為意向承租方對出租標的現(xiàn)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承擔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實際狀態(tài)為由退還出租標的,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截止日**:**前辦理受讓登記手續(xù)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納交易保證金至沈陽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銀行提供的到賬時間為準)。待項目成交后自動轉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自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租賃合同,剩余租金自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一次性交付至沈交所指定賬戶。沈交所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交易憑證,并將首年租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承租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時按照違約處理,已交款項不予退還,出租方有權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消防手續(xù)辦理:承租方自行辦理消防手續(xù),且競商時需提供書面承諾,即該房屋中商后,如果中商人無法自行完成消防手續(xù)辦理,則該中商人自動放棄中商資格,競商保證金及租金不予退回,同時將競商保證金作為損失補償給出租方。按現(xiàn)狀經營無需電力增容;如需增容,由承租方辦理并承擔費用,租賃期結束或中途終止合同,電力增容設備將無償歸屬出租方。 4、電力增容辦理:按現(xiàn)狀經營無需電力增容;如需增容,由承租方辦理并承擔費用,租賃期結束或中途終止合同,電力增容設備將無償歸屬出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