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N****FCZ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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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南京市溧水區(qū)石湫街道新河西路6號江蘇第二師范學院石湫校區(qū)青年公寓北門**-**號門面房整體招租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江蘇第二師范學院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2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出租標的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以現(xiàn)狀為準,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擔房屋所有權證中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的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請承租前應自行至出租標的現(xiàn)場仔細查看,并向相關部門了解出租標的實際情況; 三、出租標的整體出租,租賃期以實際簽約時間計算; 四、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轉租、分租的,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出租標的權屬清晰,承租方應接受出租標的現(xiàn)狀,成交后,不能以該現(xiàn)狀影響其工商、消防、安檢等手續(xù)辦理,致使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為由,要求解除、變更《房屋租賃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六、承租方如對出租標的進行改造,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裝修改造須與租期相適應; 七、承租方對出租標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當?shù)匾?guī)章的規(guī)定; 八、房屋租賃用途:用作超市,承租方需擁有超市經營執(zhí)照及相關許可證。超市的經營范圍僅允許食品及生活用品的銷售,同時確保不影響學校師生的正常生活。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標準。不得經營熟食類加工食品,禁止售賣煙酒及進口水果。經營期間,其定價不得高于同期周邊市場定價,同時確保不影響學校師生的正常生活。不得用于金融集資及民間借貸等行業(yè)。 九、承租方必須使用招租方提供的校園卡設備進行師生消費結算,如遇特殊情況,須向招租方報備,經招租方同意后方可以其他方式結算。承租方須向招租方繳納校園卡刷卡機設備押金****元/臺,如設備損壞或丟失,由承租方維修或照價賠償。 十、(1)承租方須及時與招租方簽訂合同,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付清第一期租金,否則招租方可以重新確定經營單位,并有權沒收承租人所交付的履約保證金。(2)承租方未經學校允許不得擴大、變更經營項目。否則,招租方有權立即終止《服務合同》,并保留追究經營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3)本項目不得轉包或分包,一經發(fā)現(xiàn)有轉包或分包現(xiàn)象,立即終止合同,沒收其全部承租押金,給招租方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的,承租方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公告僅為本次出租的簡要說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請承租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出租方提供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