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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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雪潤(北京)羊絨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存貨和設備類資產一批 |
資產類別 | 設備 |
轉讓方名稱 | 雪潤(北京)羊絨制品有限責任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本項目信息披露期間向北交所提交受讓申請材料,同時交納人民幣**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保證金截止時間為信息披露期滿截止日**:**前,以到賬時間為準)。 2、本項目采取動態(tài)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證金和交易價款均須出自意向受讓方的自有賬戶,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墊付或以債務重組等方式交納。 3、意向受讓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自愿接受全部內容,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或拒按協(xié)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否則視為違約。本項目資產交付前,若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資產出現(xiàn)重大變化,按照北交所交易規(guī)則需要進行終結的,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在項目終結后全額無息退還,交易各方無需對其他任何一方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4、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承諾: (1)本方同意自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于《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 (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 (3)本方同意未按約定支付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的,轉讓方有權終結本項目交易,本方已付交易保證金將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賠償金,轉讓方有權另行處置標的資產。 (4)本方同意應于交納了全部轉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憑有效身份證明及《實物資產交易合同》與轉讓方進行標的資產的確認、交接工作,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資產移交確認書》簽署后標的資產的所有權及風險轉移至本方,轉讓方不負責保管及其他責任。 (5)本方同意應于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后8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本方未按轉讓方要求清運完畢的,存放費用由本方承擔。 (6)本方同意應自行運輸標的資產,所產生的費用由本方承擔。如因本方原因造成轉讓方、本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本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標的資產運輸過程中,本方應遵守轉讓方及存放地的規(guī)章、制度,服從轉讓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轉讓方清運時限要求完成標的資產的清運。清運時由本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環(huán)保等事故由本方負責。本方在清運過程中不得破壞存放地墻體、路面和周圍設備設施。 (7)本方同意按照成交價款的5%支付交易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