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發(fā)區(qū)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qū)分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穗規(guī)劃資源埔(開)掛出告字〔****〕**號
經廣州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批準,廣州開發(fā)區(qū)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qū)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中新廣州知識城ZSCB-E3-4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地塊編號 | ZSCB-E3-4 | 總用地面積(㎡) | ****5 | ||
用地位置 | 中新廣州知識城國際生物醫(yī)藥創(chuàng)新園,康聯一路以東、鳳亨一路以北、鳳亨二路以南 | ||||
出讓年限(年) | ** | 容積率 | ≥2.0,≤4.0 | 建筑密度(%) | ≥** |
綠地率(%) | ≤** | 建筑限高(m) | ≤**0 | 用地性質 | 一類工業(yè)用地(M1) |
起始價(萬元) | **** | 增價幅度(萬元) | ** | ||
保證金(萬元) | 人民幣 | 港幣 | 美元 | ||
**9.8 | **0 | ** | |||
土地移交 | 按《地塊配套條件》的交地標準進行移交,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附件4。 | ||||
備注 | 1.地塊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必須整體確權,不得分割轉讓。 2.受讓人取得該地塊后,如涉及政府收儲,土地部分應按證載用途進行收儲補償。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競得人在報名競買時須提供本方已簽署的《項目投入產出監(jiān)管協議》,在競得地塊后由廣州市黃埔區(qū)、廣州開發(fā)區(qū)招商部門簽署土地競得人前期提交的《項目投入產出監(jiān)管協議》,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
(二)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關于核發(fā)知識城ZSCB-E3-4地塊規(guī)劃條件的函》(穗規(guī)劃資源業(yè)務函〔****〕****號)開發(fā)建設該地塊,建成后的物業(yè)用于個護用品、化妝品、醫(yī)療器械、醫(yī)藥制造行業(yè)相關產品的研發(fā)、生產制造及其配套;
(三)競得人須承諾,總投資額不低于****0萬元人民幣。在項目用地實際交付后六個月內動工建設,在用地實際交付后四年內投產運營,項目投產運營后一年內達產(規(guī)模運營);
(四)競得人須承諾,投產運營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實現納入我區(qū)統計的年產值不低于****0萬元人民幣;投產運營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繳納稅收不低于****萬元人民幣。達產(規(guī)模運營)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實現納入我區(qū)統計的年產值不低于****0萬元人民幣;達產(規(guī)模運營)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繳納稅收不低于****萬元人民幣;
(五)競得人須承諾,本地塊興建的民用建筑,綠色建筑星級按照《廣州市綠色建筑發(fā)展專項規(guī)劃(****-****年)》的要求執(zhí)行;
(六)競得人須承諾,在建設施工過程中如果發(fā)現文物,建設、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請文物部門處理;
(七)競得人須承諾,項目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開展建設工作,并在項目實施前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評估結論需取得專業(yè)主管部門支持意見;
(八)競得人須承諾,本項目應符合安監(jiān)、環(huán)保監(jiān)管規(guī)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類型生產,不建設對環(huán)境有較大影響的原輔料、生產工藝,如違反上述約定,出讓人可單方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地塊并退還已繳的出讓合同價款,對已建設的地上建筑物如出讓人愿意保留或繼續(xù)使用的,根據委托的專業(yè)評估機構對其成本評估的結果進行貨幣補償,如出讓人不愿意保留或繼續(xù)使用的,則不予補償。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年3月**日至****年4月**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年3月**日至****年4月**日**時;
(三)繳保證金時間:****年3月**日至****年4月**日**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年4月**日至****年5月6日**時;
(五)資格預審時間:****年4月**日至****年4月**日**時;
(六)網上報價時間:****年4月**日至****年5月6日**時;
(七)限時競價時間:****年5月6日**時。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yè)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www.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yè)信息登記,才能登錄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三)《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yè)(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yè)信息登記辦理指引》《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yè)權網上交易系統用戶操作手冊(競買人)》等相關資料,競買申請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并認真閱讀。
(四)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六)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系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預審;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七)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達系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戶名、賬號及開戶銀行詳見網上交易系統提示)。本次掛牌出讓在以現金繳納作為競買保證金的基礎上,增加使用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作為競買保證金。有關電子保函的開立、確認等規(guī)則詳見《廣州市土地交易市場競買保證金使用電子保函工作規(guī)則(試行)》。
(八)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審核前置,競買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并于****年4月**日**時前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請的書面資料。競買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并保證書面申請材料與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一致。經審核,競買申請人按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年4月**日**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核后才能取得網上報價權限。
(九)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十)網上交易結束后,競得人于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我局將在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發(fā)布交易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公示期為簽訂《成交確認書》次日起計共5日,競得人于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6個工作日內到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支付要求:
受讓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自動轉為出讓土地的定金,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外幣競買保證金則須在受讓人繳清地價款后,按外匯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退還或作其它方式處理。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并按相關規(guī)定繳交契稅等費用。
(十二)建設期限:土地交付后**個月內動工建設,動工后**個月內完成該項目的主體建筑工程建設。
(十三)受讓人依法取得項目用地后,需嚴格按照項目規(guī)劃要求獨立完成開發(fā)利用,如受讓人需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fā)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經廣州市黃埔區(qū)政府、廣州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面同意。如受讓人未經廣州市黃埔區(qū)政府、廣州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面同意,私自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fā)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筑物,或在承諾經營期限內私自以轉讓項目公司股權等形式變相轉讓項目用地使用權,出讓人有權收回土地,受讓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歸出讓人所有,收益明顯低于市場評估價的,以雙方商定的第三方專業(yè)機構評估的價值為準,對已建成的建(構)筑物如出讓人愿意保留或繼續(xù)使用的,根據委托的專業(yè)評估機構對其成本評估的結果進行貨幣補償。
(十四)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自然資源專欄及廣州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市場瀏覽。
六、聯系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開發(fā)區(qū)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qū)分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qū)中新廣州知識城億創(chuàng)街1號人才大廈**樓
聯系電話:(**0)********;聯系人:李小姐
名稱:廣州開發(fā)區(qū)土地開發(fā)儲備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qū)科學城攬月路**號3樓
聯系電話:(**0)********;聯系人:陸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號,郵編:******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
服務熱線:1.業(yè)務咨詢:(**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
3.聯系人:楊小姐、李小姐,聯系電話:(**0)********、********
4.網上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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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qū)分局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