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專場競價采用特殊保證金使用規(guī)則,專場中每個標的競買保證金金額相同(每份:5萬元),專場保證金金額的整數倍為保證金份數,保證金份數不能超過專場內轉讓標的的個數。意向方就專場競買報名時應按擬受讓的標的個數繳納相應份數的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專場保證金后可參與專場中所有標的的競價:意向方交納單份專場保證金的,只能成為專場中一個標的的最高有效報價人,且只能受讓專場中的一個標的;意向方交納多份專場保證金的,可以成為專場中多個標的的最高有效報價人,受讓多個標的,但受讓的標的個數不得超過其交納的專場保證金份數。受讓方被確定后,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2.標的按實際現狀進行轉讓,并按實際現狀交付使用;如遇到公告面積、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應以實際為準,不影響本次轉讓的成交價和成交關系,不多退少補。3.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4.意向方(即其后的受讓方)報名競價時的姓名(名稱)必須與今后簽訂合同時的姓名(名稱)保持一致,不予更改。5.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電子普通發(fā)票。6.轉讓方于合同生效之日后5天內將該車庫交付給受讓方使用。車庫的裝飾、設備標準以轉讓方實際交付為準。若車庫存在漏水、開裂、門鎖損壞情況的,按現狀進行交付,不再進行維修。7.受讓方應對車庫作充分的了解,在使用過程中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紹興市地方性法律法規(guī)等的規(guī)定及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并同時遵循小區(qū)管理規(guī)約和物業(yè)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8.受讓方付清全部應付款項并收到簽約通知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原件與轉讓方簽訂《車庫轉讓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