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GD******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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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粵D**G**(福田牌) |
資產類別 | 交通運輸工具 |
轉讓方名稱 | 國藥集團汕頭金石制藥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標的不包含車輛牌號與機動車商業(yè)保險。 2.轉讓方按轉讓標的現有質量、數量、用途和現狀進行轉讓。轉讓方僅以現狀轉讓標的資產,受讓方受讓標的資產后,標的資產的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與轉讓方無關。轉讓方對車輛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車輛品質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車輛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 3.意向受讓方應根據本公告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第9點進行現場踏勘,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及提交受讓申請書,視為已對轉讓標的資產完成現場踏勘,了解與認可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對其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同時視為已承諾自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資質與條件,并承擔非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風險。 4.本次處置的車輛必須過戶,標的車輛過戶所產生的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須自行辦理過戶手續(xù),成交后轉讓方不開具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受讓方應自行辦理相關開票手續(xù)。 5.因非受讓方原因導致轉讓標的無法完成過戶手續(xù)的,經交易雙方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買賣合同關系,轉讓方向受讓方無息退回交易價款,受讓方不得因此向轉讓方、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追償。交易雙方交納的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6.受讓方應自行向轉讓方以及當地車管部門了解清楚車輛能否過戶、能否外遷、環(huán)保標準、是否存在違章、是否存在保險過期、脫檢、證件是否齊全、發(fā)動機號與車架號確認等與車輛相關的情況及相應一切瑕疵,因受讓方未做好盡職調查工作或因其他受讓方原因導致轉讓標的無法過戶,經交易雙方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買賣合同關系,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按照合同交易價款的**%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損失的,轉讓方有權向違約方就有關事項另行追償。交易雙方交納的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7.由于各地車輛管理部門對車輛入籍規(guī)定不同,受讓方需自行詳細了解車輛資料、轉入地的車輛管理政策,確認符合過戶手續(xù)后競價,如意向方被確認為交易標的成交方后,因轉入地車輛管理政策無法過戶,視為受讓方違約,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8.標的車輛移交前產生的保管費、車輛發(fā)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轉讓方承擔;標的車輛移交后車輛發(fā)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為完成標的車輛移交涉及的一切費用及稅費由受讓方自理。自標的車輛辦理完過戶手續(xù)后,轉讓方便不負責標的車輛的保管。 9.標的車輛停放位置:汕頭市泰山路**號,聯系人:江雄,聯系電話:**********6。看車及咨詢時間:周一到周五上午9:**-**:**,下午**:**-**:**。 **.其他應披露的事項詳見廣東瑞基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國藥集團汕頭金石制藥有限公司委托的車輛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