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招標文件第**頁,評標辦法前附表2-2商務標部分評審標準中第3項“其他主要人員資歷和業(yè)績”的分值為8分,其中評分標準中“【本項最高得 4 分】”是否應為“【本項最高得 8分】”?
答:是,本項應以商務標部分評審標準中第3項分值一致(8分)。
問:根據(jù)《關于公布國家職業(yè)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fā)〔****〕** 號)、《國家職業(yè)資格目錄(**** 版)》、《關于做好****年度我市建筑工程技術人才副高級及以下級別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附件6“國家職業(yè)資格與我省職稱的對應關系”中提及“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對應我省工程技術人才系列的工程師職稱”,如我司投入其他主要人員中為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次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商務標部分評審標準中第3項“其他主要人員資歷和業(yè)績”項中具備工程類中級或以上職稱的加分項,是否可以加分?
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