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tǒng)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CY/**-****
掛牌金額
******1.**
掛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CY/**-****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qū)孫河鄉(xiāng)孫河村地鐵**號線西側**.**畝土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地鐵**號線西側土地 | ||
土地用途: | 草地 | ||
地塊-1: | |||
地塊名稱: | 地塊編號: | ||
東至: | 地鐵**號線及安島加油站 | 南至: | 西諦桃源俱樂部 |
西至: | 西諦桃源俱樂部 | 北至: | 龐大慶鴻雷克薩斯4S店 |
擬出讓面積(畝): (以實際測量為準) | **.** | 是否包含基本農田: | 否 |
基本農田面積(畝): | 地上物情況: | 無 |
權屬信息
權屬類型: | 集體 | 所有權人: | 朝陽區(qū)孫河鄉(xiāng)孫河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承包經營權證編號: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終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權: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
擬出讓期限(年): | 八年 | 出讓用途: | 體育休閑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是否屬再次出讓: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讓方式: | ||
原出讓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讓期限(終止日): | ||
其他農戶是否放棄行使優(yōu)先權: |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1.**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wǎng)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fā)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shù):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fā)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1.**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租金單價****元/畝/年,年付,每三年遞增3%,提前收取租金,先付押金。 2.無免租期。 3.在合同期內,出讓項目如遇征地、占地、拆違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讓方將積極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遷補償。 4.合同簽訂日期不作為起租日期,出讓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為受讓方房屋起租日期,具體交易條件以合同中約定為準。 5.租賃期內不得進行違法建設。受讓方不得將租賃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或以聯(lián)營等名義變相轉租、轉借他人,不得在租賃物上設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不能從事禁限行業(yè)。 6.受讓方需交納履約保證金**萬元,保證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因受讓方不正當使用房屋所造成的損害的賠償; (2)因受讓方不正當經營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的賠償; (3)因受讓方拖欠租金及其他應繳費用產生的扣抵; (4)因受讓方違約產生的違約金的扣抵; (5)因受讓方與第三方糾紛導致出讓方承擔責任所產生的扣抵。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為北京市朝陽區(qū)孫河鄉(xiāng)注冊的企業(yè),注冊資本不低于**0萬美元,經營范圍須包含體育運動項目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運動項目除外)。 2.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取得出讓方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受讓的先決條件,一并提交農交所。 3.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信息中涉及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該項目出讓標的面積為:院落**.**畝。 2.該標的規(guī)劃用途為農用地-草地,項目業(yè)態(tài)為體育休閑,在孫河鄉(xiāng)減量地塊范圍內。不占用基本農田,無家庭承包地。 3.占地四至:東至地鐵**號線及安島加油站,西至西諦桃源俱樂部,南至西諦桃源俱樂部,北至龐大慶鴻雷克薩斯4S店。 4.該標的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等建設審批手續(xù),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不具備消防驗收手續(xù),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出租標的相關手續(xù)狀態(tài)并接受因此產生的風險。 5.租賃期間,該標的存在因土地規(guī)劃用途導致的不確定性風險。受讓方需充分評估項目風險,客觀研判,審慎決策,租賃期內合理控制資金投入,并自行承擔參與交易后的全部風險和責任,不得因土地規(guī)劃用途不符為事由產生糾紛向出讓方提出該項目的投資補償。 6.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等不可抗力,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該項目原合同于****年3月**日到期,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讓,由出讓方于**日內負責清退現(xiàn)有承租方并保證標的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8.受讓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讓方和農交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定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 9.受讓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可改變土地現(xiàn)狀,不可新增地上物或配套設施。 **.租賃期間,遇國家、市區(qū)、鄉(xiāng)集體征占土地、規(guī)劃及產業(yè)調整,新農村建設、環(huán)境整治需用地拆遷時,甲、乙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簽訂《解除協(xié)議》,承租標的范圍內的所有地上物、附屬物、地上地下所有設施等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享受任何補償。 **.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充分了解有關本項目的政策實施控制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間完全配合并執(zhí)行政府對本項實施控制的相關政策。 **.意向受讓方須同時報名受讓【北京市朝陽區(qū)孫河鄉(xiāng)孫河村鄉(xiāng)政府南側**8.**畝院落出租】項目。 |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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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 張一帆 | 聯(lián)系電話: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