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意向方報名時應交納****0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4,開戶行:工行金華開發(fā)區(qū)支行)。確定最終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保證金扣除服務費,余額轉為價款的組成部分。2、受讓方必須在成交之日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3、受讓方必須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之日后5個工作日內付清成交款。4、本項目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為人民幣****0元。受讓方須在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賬號:**** **** **** **** **4;賬戶名稱:蘭溪甬能生物質能源有限公司;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蘭溪支行)。受讓方應根據(jù)與轉讓方簽訂的合同約定要求完成標的資產的提取、清運工作,經(jīng)轉讓方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因受讓方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違約、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關賠償責任,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優(yōu)先用于相關賠償。余額不足的,受讓方應當即時(提貨完成前)補足。5、受讓方必須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之日后3個工作日內憑有效證件與轉讓方辦理移交手續(xù)并完成標的物的提取事項。受讓方在提取標的時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安全事項及法律責任均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