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tǒng)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CY/**-****
掛牌金額
******2.1
掛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CY/**-****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qū)崔各莊鄉(xiāng)馬泉營村村東市場大棚地上一層**2平方米房屋出租 |
細分類別: | 商辦綜合用房 | 坐落(地址): | 馬泉營村中心路南側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2 | |
房屋使用現狀: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無 |
權屬信息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權: | 否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年): | 5年 | |
擬出讓用途: | 餐飲、零售 |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2.1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網站 www.bjraee.com | ||
首次項目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fā)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fā)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2.1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房屋租金單價3元/平方米/天(租金按建筑面積計,不含物業(yè)管理費),每兩年遞增5%;租金年付,上付款,先付押金。 2.租賃期間,受讓方實際使用產生的電、通訊、消防等費用,由受讓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收費標準自行承擔,物業(yè)費由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繳納,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費用。 3.履約保證金(押金)為**萬元。用于保證受讓方履行本合同。租賃期間,受讓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各項費用,出讓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受讓方應在接到出讓方通知后**日內補足押金。受讓方違約的,押金可抵扣違約金租賃期限屆滿,在受讓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應當給付出讓方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將租賃物交還出讓方后**日內,出讓方將押金退還受讓方。押金不計利息。 4.無免租期。 5.租賃期間,租賃期間,如租賃物被征占(包括但不限于征用、拆遷、騰退、鄉(xiāng)村環(huán)境改造等原因),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合同自動終止。受讓方投資與租賃資產的裝飾、裝修及地上地下設施無補償。受讓方不得向出讓方、征占人以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提出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賠償、補償等請求。受讓方應保證在約定搬離限期內及時搬離租賃物,受讓方若延期搬離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應予以賠償。 6.租賃期間,不得在租賃物四至范圍內搭建任何違法建設。未經出讓方書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不得翻建、改建、擴建現有建筑物。如因受讓方未經批準的自行改造、裝修等行為導致產生執(zhí)法衛(wèi)片等認定違法建設的情況,則受讓方需無條件拆除并整改,還需賠償出讓方相應損失。 7.租賃期間,未經出讓方書面同意,受讓方不得將租賃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或以聯(lián)營等名義變相轉租、轉借他人。 8.租賃期間,租賃物由受讓方負責修繕、維護,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應對租賃物四至范圍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9.租賃期間,受讓方須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zhí)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租賃物。 **.租賃期間,受讓方不得在租賃物上設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 **.項目在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掛牌日期不作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約定為準。 **.受讓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活動、在租賃物上設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搭建違法建設擅自改變租賃物用途、擅自轉租轉借或調換使用的,出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已收取仍未使用的租金不子退還。受讓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出讓方造成的損失。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為北京市朝陽區(qū)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注冊資金不低于**萬元,成立時間不少于**年。 2.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取得出讓方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受讓的先決條件,一并提交農交所。 3.在中國網站查詢信息中涉及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該項目出讓標的為地上一層,建筑面積為 **2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類別為商辦綜合用房。 2.該標的項目業(yè)態(tài)為商業(yè)類,用途為餐飲、零售等。 3.占地四至:東至現有道路,西至現有道路,南至現有道路,北至現有道路。 4.該標的所占土地性質為集體建設用地,規(guī)劃用途為城鎮(zhèn)建設用地,在騰退范圍,已列入拆遷,已納入土儲。 5.受讓方摘牌簽訂協(xié)議后須在北京市朝陽區(qū)納稅納統(tǒng)。 6.該標的尚未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及消防驗收手續(xù),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出租標的相關手續(xù)狀態(tài)并接受因此產生的風險。 7.意向受讓方遞交本項目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房屋狀況及所有出租條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8.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等不可抗力,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9.受讓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讓方和農交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定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 **.該項目原合同已到期,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讓,由出讓方于** 日內負責清退現有承租方并保證院落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經辦人: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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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 張一帆 | 聯(lián)系電話: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