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ZJ******0 |
---|---|
項目名稱 | 金華市婺城區(qū)東方紅林場瑯琊林區(qū)一批杉木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金華市婺城區(qū)東方紅林場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保證金0.3萬元至指定賬戶(戶名: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工行金華開發(fā)區(qū)支行,賬號:******************4),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二、本項目履約保證金0.3萬元,受讓方需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受讓方應根據轉讓方相關要求完成所有標的資產清運工作,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由轉讓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因受讓方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違約、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關賠償責任,履約保證金優(yōu)先用于相關賠償,若履約保證金余額不足的,受讓方應當在3日內補足。三、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為含稅價。轉讓標的成交后由轉讓方向受讓方開具相關票據,一切以開票人實際開具稅票時的現(xiàn)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四、受讓方須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五、受讓方必須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付清成交款。六、受讓方必須在接到轉讓方交割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交接標的。自標的資產交接后,標的資產的毀損、滅失等風險均由乙方承擔。七、受讓方需在標的交割后**個自然日內完成標的砍伐、提取及現(xiàn)場清理工作,如逾期轉讓方有權自行處置。八、受讓方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要求、標準進行規(guī)范、合法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