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LN******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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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沈陽市和平區(qū)市府大路**6號主樓1層北側部分房屋出租(租期3-**年)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聯(lián)通集團遼寧省通信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2.8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出租范圍:位于沈陽市和平區(qū)市府大路**6號主樓1層北側部分房屋,房產面積共**.**平方米,標的具體情況以現(xiàn)場展示為準。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向水務集團和電力公司交納。 3、房屋租賃期間,房屋的修繕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負責提供消防、城建、環(huán)保、教育、醫(yī)療等方面的審批手續(xù)。 4、承租方承諾嚴格遵守公司安全要求,自覺服從管理,雙方需簽訂安全協(xié)議。 5、因城市建設或上級單位需要被依法列入拆遷范圍等不可抗力因素,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解除合同,出租方僅退回已收取而未履行合同的租金,不承擔其它賠償責任。 6、合同期滿后,承租方投資的裝修、基礎設施、不得拆除與損壞,保證正常運轉。 7、本次出租標的租期不低于3年,不高于**年,并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裝修免租期。 8、承租方負責與毗鄰的市府大路**6號院內承租方和后排車庫承租方,關于該房屋出入通道的溝通與協(xié)調工作。 9、承租方須接受出租標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交接,在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視為意向承租方對出租標的現(xiàn)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承擔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實際狀態(tài)為由退還出租標的,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截止日**:**前辦理受讓登記手續(xù)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納交易保證金至沈陽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銀行提供的到賬時間為準)。項目成交后,扣除沈交所應收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保證金經(jīng)出租方同意后,以無息形式原路徑退回。 **、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時按照合同違約條款處理。 **、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租賃合同,并與出租方進行房產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確認出租標的的實際狀態(tài)及物業(yè)、水、電、暖氣等相關費用的欠繳情況,合同簽署日期(含當天)之前欠繳的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合同簽署之日后產出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須嚴格按照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款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