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D************ |
項目名稱 | 青海鹽湖創(chuàng)融投資有限公司**%股權 |
轉讓方名稱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
轉讓比例 | ** |
掛牌價格 | 4.**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重要信息披露 | 1.標的企業(yè)注冊資本為****萬元,實收資本為****萬元,轉讓方認繳資本**0萬元,實繳資本0萬元,出資期限依據(jù)現(xiàn)章程約定為****年9月**日前(詳見交易所備查文件)。未實繳部分由受讓方承擔繳足義務,繳足期限由受讓方與原股東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協(xié)商確定。評估基準日后,標的企業(yè)股東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冊實繳資本金****萬元。 2.其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 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1.2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1)若信息披露期滿只產生一家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2)若信息披露期滿只產生一家非原股東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意向受讓方經一次報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huán)節(jié),原股東行權的,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則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項目采取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huán)節(jié)。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高報價方被確定且北交所收到其余意向方提交的退還保證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返還。原股東行權的,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且北交所收到最高報價方提交的退還保證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則最高報價方成為受讓方,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3、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北京產權交易所全部備查文件及該等文件所披露的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jù)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并承擔所有相關風險,不得因轉讓后轉讓標的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進行追責或索賠。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企業(yè)的現(xiàn)狀及瑕疵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否則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 (1)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或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交易條件的。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 (1)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及基礎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本方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