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林業(yè)集團公司塔河林業(yè)局撲火營房配套室外消防設施
建設項目澄清公告
招標編號:FJ****G************
各潛在投標人:
一、本次澄清針對本項目招標公告3.2、3.3、3.4、4.1內容做出調整:
1.更改后為: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和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并在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更改后為: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本項目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證),未擔任其他在施項目的項目經理(由投標單位自行將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放入投標文件中并加蓋公章,無項目經理承諾按無效標處理)且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近三個月(****年**月至****年**月)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保證明材料(如人員入職不足3個月的或新成立企業(yè),則提供繳納月份起至投標截止日的繳費證明材料)。
3.更改后為:擬派項目管理機構配置要求:須按照《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置管理暫行辦法》(黑建規(guī)[****]2號)文件,填報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數量配備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以上人員須提供近三個月(****年**月至****年**月)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保證明材料(如人員入職不足3個月的或新成立企業(yè),則提供繳納月份起至投標截止日的繳費證明材料)。
4. 原招標文件 下載時間為****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截止 ,現 更改 招標文件 下載時間為****年**月 ** 日 ** 時**分至****年**月 ** 日 ** 時**分截止 。
其他內容不變。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標文件重要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義,為此給各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及時獲知澄清內容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二、聯(lián)系方式
監(jiān)督單位:塔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聯(lián) 系 人:劉女士
電 話:****-******5
招 標 人:大興安嶺塔河林業(yè)局
地 址: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qū)塔河縣塔河鎮(zhèn)
聯(lián) 系 人:劉先生
電 話:****-******1
代理機構:黑龍江國政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國際會展中心黃河路**4-2號(強軍科技孵化器)**5室
聯(lián) 系 人:王先生
聯(lián)系電話:**7-****-****
****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