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xiàn)金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3,**2.1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二類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各潛在投標人: 本項目于****年**月**日發(fā)布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現(xiàn)對阿圖什市城市供水水源地工程(施工三標段)作如下澄清: 1.原招標文件中“第二節(jié) 專用合同條款”“1.1.4.3 工期:**0日歷天,不含冬休期 ****年**月**日-****年**月**日,具體開竣工日期以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F(xiàn)變更為“1.1.4.3 工期:**0日歷天,不含冬休期 ****年3月**日-****年9月**日,具體開竣工日期以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其余內容不變,如投標單位未及時查看補充通知,后果自負,請各潛在投標人知曉。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