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
1、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信財磋商采購-****-** |
2、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信陽市水利局****年度市級防汛抗旱物資購置項目 |
3、首次公告日期(結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項: 采購結果 |
2、更正內容: |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 址 | 中標金額 | 單位 | 信財磋商采購-****-**-1 | | 河南卓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冬青街 ** 號(北樓)云投小鎮(zhèn)三樓 D-** 號 | 1,**7,**0.** | 元 | |
因河南泓碩棉紡制品有限公司放棄成交資格,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的規(guī)定,經核查,河南卓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二次報價******0.**元,符合信財購(****)**號文第六項要求,現(xiàn)順延本項目第二成交候選人河南卓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為成交人。 |
3、更正日期:****年**月**日**時**分 |
三、其他補充事宜 |
1、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加蓋單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簽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將不再受理。 2、本次更正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信陽市)》《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上發(fā)布。 |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
1. 采購人信息 |
名稱:信陽市水利局 |
地址:信陽市中山南路**號 |
聯(lián)系人:徐克非 |
聯(lián)系方式:**********6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
名稱:鑫誠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信陽市平橋區(qū)新五大道與新二十四大街萬國商廈**樓 |
聯(lián)系人:趙文 |
聯(lián)系方式:****-******9、**********6 |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
項目聯(lián)系人:趙文 |
聯(lián)系方式:****-******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