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萬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萬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1、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2.1預(yù)付款的支付中: 預(yù)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nèi)后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7天前。 現(xiàn)修改為: 預(yù)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nèi)或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7天前。 以上答疑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故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不變。 備注: 凡與原招標文件有悖之處均以本澄清為準,請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仔細審閱。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