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萬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萬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合理低價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條投標人資格要求:“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前沒有受到黃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的”,去掉該項打勾要求。具體按原招標公告執(zhí)行:根據“關于印發(fā)《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不良行為紅、黃牌警示實施細則》的通知(寧建規(guī)字〔****〕2號)”要求,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沒有受到紅、黃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紅、黃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fā)布的信息為準;符合并提供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