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E**********************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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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無要求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暫無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8,**5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 |
開標時間 | ****-**-** **:**:** | |
開標地點 | 無 | |
開標方式 | 待定 |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暫無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廠區(qū)海綿化改造提升項目 招標項目編號:E******************1 補充通知1 各投標人: 招標人對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廠區(qū)海綿化改造提升項目(招標項目編號:E******************1)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澄清如下: 1、 本項目招標代理聯(lián)系方式修改為:****-********、********。 2、 原招標文件第3章中評標辦法和標準數(shù)據(jù)表第5項擬派出的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shù)要求第3點其他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施工員要求修改為:“施工員:市政工程施工員2人”。 3、 原招標文件第4章第3節(jié)專用合同條款在“3.承包人”中3.7 履約擔(dān)保刪除“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dān)?!睏l款。 4、 原招標文件第4章第3節(jié)專用合同條款在“2.發(fā)包人”中增加如下條款:
本補充通知1與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通知1為準。 招標人: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福建省機電設(shè)備招標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