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地方鐵路建設項目工程質量行政監(jiān)督(寧淮鐵路、合池鐵路、巢馬鐵路)第2包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BFAFZ****6
項目名稱:****年地方鐵路建設項目工程質量行政監(jiān)督(寧淮鐵路、合池鐵路、巢馬鐵路)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原中標人放棄中標資格, 第二中標候選人上海建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遞補成為本項目中標人 。
( 一 )中標(成交)信息
中標人名稱: 上海建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中標人地址: 上海市徐匯區(qū)宛平南路**號1號樓
中標(成交)費率:**%
(二)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 | ****年地方鐵路建設項目工程質量行政監(jiān)督(寧淮鐵路、合池鐵路、巢馬鐵路) |
服務范圍 | 第2包:受采購人委托,組建鐵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對其所中標包內的新建南京至淮安鐵路(安徽段)、新建巢湖至馬鞍山城際鐵路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工程質量行政監(jiān)督。該標段監(jiān)督服務不含檢測內容,但受委托人應協助委托人開展檢測相關工作。 |
服務要求 | 完全響應采購人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第2包:新建南京至淮安鐵路(安徽段)、新建巢湖至馬鞍山城際鐵路建設工程質量行政監(jiān)督服務(不含檢測),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所監(jiān)督項目初步驗收完成。 |
服務標準 | 完全響應采購人服務標準要求 |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為準。
(三)評審專家名單
徐瑩,強秀芽,張明,尚琳,郎磊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服務費。
2.金額:1.2萬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A區(qū)六樓**9室,聯系電話:****-********。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財政廳提出投訴。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3、被質疑人名稱;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6、必要的法律依據;7、提起質疑的日期。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年地方鐵路建設項目工程質量行政監(jiān)督(寧淮鐵路、合池鐵路、巢馬鐵路)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登錄電子交易系統自行下載電子中標(成交)通知書。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中山路1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黃赫鵬
電話:****-********、********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