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務采購更正公告2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BFFFZ****2
項目名稱: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務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采購結果
更正內(nèi)容:
無。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1.針對采購文件P**具體評分細則“檢測設備”項,投標人提出:“對上述檢測設備須在檢驗標定的時間期限內(nèi)的要求,是否可以用設備有效期承諾函作為證明文件?如果不可以,需要用什么材料進行證明”?答:經(jīng)咨詢檢驗檢測機構及檢驗檢測行業(yè)主管部門,(1)標定時間不是設備有效期;(2)設備檢定/校準證書(或報告)上面一般顯示有效期。故此處應提供檢測設備的檢定/校準證書(或報告)的掃描件加以證明。注:(1)本項目實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投標文件實施網(wǎng)上遠程解密,投標人無需前往開標現(xiàn)場。(2)此公告視同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與采購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nèi)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包河大道**8號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李工
電話:****-********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