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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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0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潮州市潮安區(qū)歸湖鎮(zhèn)新興街風(fēng)貌提升項目施工澄清公告 【招標編號:潮公易建招字[****]**8號】 (編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我單位組織招標的潮州市潮安區(qū)歸湖鎮(zhèn)新興街風(fēng)貌提升項目施工【招標編號:潮公易建招字[****]**8號】已于****年7月**日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潮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發(fā)布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現(xiàn)對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條款為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6.1.1 原文:
現(xiàn)文:
二、本澄清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凡招標文件與澄清公告不一致之處的,以本澄清公告為準。本次澄清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本項目的其他內(nèi)容以及開標相關(guān)日程安排等不變。
招 標 人:潮州市潮安區(qū)歸湖鎮(zhèn)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廣東潤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年 7 月 ** 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