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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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元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分環(huán)節(jié)匯總)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各潛在投標人: 監(jiān)利市中小河流隆興河及監(jiān)北干渠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服務項目于 ****年6月**日發(fā)布招標公告 。招標文件中關于 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的表述有誤,現(xiàn)修改為: 1.當參與基準價計算的有效報價的投標人人數(shù)大于等于5家時:C=(B1+B2+……+Bn-M-L)/(n-2) 2.當參與基準價計算的有效報價的投標人人數(shù)小于等于4家時:C=(B1+B2+……+Bn)/n 式中: C—評標基準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 Bi—參與基準價計算的投標人的有效報價(i=1,2,…,n),為初步評審合格且不低于最高限價**%的報價; n—參與基準價計算的有效報價的投標人個數(shù); M—參與基準價計算的最高的投標人有效報價; L—參與基準價計算的最低的投標人有效報價。 本澄清內容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原開標時間不變。 監(jiān)利市四湖管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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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