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招標項目編號:E**************7O**1
原公告的招標項目名稱:貴州能源普定電廠項目鍋爐及其附屬設備采購
原公告的標段編號:E**************7O******
原公告的標段名稱:貴州能源普定電廠項目鍋爐及其附屬設備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 **:**
3、其他補充事宜
各位投標人:
貴州能源普定電廠項目鍋爐及其附屬設備采購(招標編號: GBT****-****,交易中心項目編號:E**************7O**1)招標文件作以下澄清變更,具體內容如下:
1、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0天。
2、本項目招標公告3.3“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為系統(tǒng)固定格式,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本項目招標人為盤江(普定)發(fā)電有限公司,項目實施主體確定后,本項目招標所確定的權利義務全部轉移到項目實施主體,由確定后的項目實施主體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并履行權利義務。項目出資比例,由項目實施主體各出資方確定。
4、本項目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4.1履約擔保的形式修改為:銀行轉賬或履約保函。
5、本項目商務冊格式中:四、投標承諾函“ 一、針對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guī)定情形的承諾”修改為“一、針對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guī)定情形及資格評審標準的承諾”
6、第三章評標辦法2.1.2資格評審標準資格要求(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有效的質量認證證書”修改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有效的質量認證證書(提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特此通知
貴州省招標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