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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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5,**0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其他評標辦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1、第一章招標公告 二、投標企業(yè)應具有的條件 “2標段 2.2 施工資質(zhì)”變更為:“2標段 2.2 施工資質(zhì):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zhì)。” 2、第一章招標公告 增加“投標標段要求:本工程分為兩個標段,投標人可兼投兼中。若投標人項目班子成員被推薦為萊西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沽河高端食品產(chǎn)業(yè)園基礎設施(一期)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任意一個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即視為有在建工程。” 3、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3.3.1.1 投標人提供的企業(yè)設計工程業(yè)績應同時提供下列資料”變更為:“3.3.3.1.1投標人提供的企業(yè)設計工程業(yè)績應同時提供下列資料:(1)設計合同;(2)項目施工圖原圖(加蓋設計資質(zhì)章的藍圖(總平圖))。” 4、本項目“建設單位”變更為:萊西市人民政府沽河街道辦事處,“建設單位聯(lián)系人”變更為:周主任,“建設單位聯(lián)系電話”變更為:**********1。 招標文件與此澄清內(nèi)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內(nèi)容為準。由此為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