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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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元 |
評標辦法 | ZHPGF_GCJSTYFW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襄陽市城區(qū)東部片區(qū)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可研及勘察設計 第一次澄清 各潛在投標人: 襄陽市城區(qū)東部片區(qū)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可研及勘察設計(招標編號:XYSZ-JSGC******SZ-********1)招標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1:第一章招標公告,原編列內容:“合同估算價:******0.**元” 修改為:“合同估算價:******7.**元”; 2、第一章招標公告,原編列內容:“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個月,業(yè)績認定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1項總投資達到****0萬元市政排水工程勘察或設計業(yè)績” 修改為:“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個月,業(yè)績認定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1項總投資達到****6萬元市政排水工程勘察或設計業(yè)績” 3、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7,原編列內容:“總投資1.9億元”, 修改為:“總投資****6萬元”; 4、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2.3,原編列內容:“總價報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為**2.**萬元,其中初步設計費用**4.**9萬元、勘察費用為**7.**萬元、可研報告編制費用為**.**1萬元為分項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按各項分項報價,以總價為評標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為無效報價)” 修改為:“總價報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為**2.****萬元,其中初步設計費用**4.****萬元、勘察費用為**7.**萬元、可研報告編制費用為**.****萬元為分項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按各項分項報價,以總價為評標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為無效報價)”; 5、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2.4(A),原編列內容:“最高投標限價為**2.**萬元” 修改為:“最高投標限價為**2.****萬元”; 6、招標文件中與上述相關聯(lián)的內容做如上修改。 7、調整招標文件獲取時間:6月5日至6月9日,投標截止時間修改為:****-**-** **:**:**(北京時間)
招標人:襄陽東津新區(qū)(襄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時間:****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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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