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前內(nèi)容:第六章 綜合評分表中評審因素“商務部分(F2)”-計分因素“服務團隊人員水平”-計分標準“投標人服務團隊成員取得印刷類(印前、印中、印后)技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一名計5分,每增加一名加5分,最高計**分。投標人服務團隊成員取得印刷類(印前、印中、印后)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一名計8.5分,每增加一名加8.5分,最高計**分。
注:須提供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和投標人為該團隊成員近三個月任意一個月的繳納記錄或證明,均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變更后內(nèi)容:第六章 綜合評分表中評審因素“商務部分(F2)”-計分因素“服務團隊人員水平”-計分標準“投標人服務團隊成員中有取得印刷類(印前或印中或印后)技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一名計5分,每增加一名加5分,最高計**分。投標人服務團隊成員中有取得印刷類(印前或印中或印后)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一名計8.5分,每增加一名加8.5分,最高計**分。
注:須提供以上技師/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和投標人為其開標前三個月內(nèi)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或證明材料,否則不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