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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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萬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萬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合理低價法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各投標人: 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2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 元,其中暫估價0元。更改為: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元,其中暫估價******元。 2、第二章投標人須知**.2分包不允許更改為:分包允許。 分包內容要求:過街通道電源接入,按照現場要求協(xié)調南京供電公司批復供電方案并辦理一切停送電手續(xù),完成過街通道正式用電接入。 分包金額要求:******元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 3、工程量清單以本次發(fā)出為準。 4、第四章合同條款和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7.1 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 / 種方式確定。 **.7.2 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 / 種方式確定。 更改為: **.7.1 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采取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合同當事人也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選擇其他招標方式。 第1種方式: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由承包人招標,對該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按照以下約定執(zhí)行: (1)承包人應當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在招標工作啟動前**天將招標方案通過監(jiān)理人報送發(fā)包人審查,發(fā)包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招標方案后7天內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照經過發(fā)包人批準的招標方案開展招標工作; (2)承包人應當根據施工進度計劃,提前**天將招標文件通過監(jiān)理人報送發(fā)包人審批,發(fā)包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相關文件后7天內完成審批或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有權確定招標控制價并按照法律規(guī)定參加評標; (3)承包人與供應商、分包人在簽訂暫估價合同前,應當提前7天將確定的中標候選供應商或中標候選分包人的資料報送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應在收到資料后3天內與承包人共同確定中標人;承包人應當在簽訂合同后7天內,將暫估價合同副本報送發(fā)包人留存。 第2種方式: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標確定暫估價供應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應按照施工進度計劃,在招標工作啟動前**天通知發(fā)包人,并提交暫估價招標方案和工作分工。發(fā)包人應在收到后7天內確認。確定中標人后,由發(fā)包人、承包人與中標人共同簽訂暫估價合同。 **.7.2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采取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 第1種方式: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按本項約定確認和批準: (1)承包人應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在簽訂暫估價項目的采購合同、分包合同前**天向監(jiān)理人提出書面申請。監(jiān)理人應當在收到申請后3天內報送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應當在收到申請后**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逾期未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該書面申請已獲得同意; (2)發(fā)包人認為承包人確定的供應商、分包人無法滿足工程質量或合同要求的,發(fā)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確定暫估價項目的供應商、分包人; (3)承包人應當在簽訂暫估價合同后7天內,將暫估價合同副本報送發(fā)包人留存。 第2種方式:承包人按照第**.7.1項〔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約定的第1種方式確定暫估價項目。 5、第四章合同條款和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增加一條**)承包人需按照現場要求協(xié)調南京供電公司批復供電方案并辦理一切停送電手續(xù),如因施工單位原因無法滿足發(fā)包人工期要求,由施工單位承擔所有責任。 6、開標時間、地點不變。
南京城市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