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
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金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3,**0,**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4,**6,**2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CQZYGCZHPG[ZF]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重慶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工程車輛電氣牽引系統(tǒng)采購項目 答疑補遺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 重慶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工程車輛電氣牽引系統(tǒng)采購項目 ”答疑補遺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疑部分 問題1: 1)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中2.2.4(2)商務部分(B)評分標準 針對投標人業(yè)績(3分)中建議把”且在使用中未出現過問題“這個限制條件刪除; 2)建議招標文件中對于分包商相關的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分包商資格聲明》和《分包商授權函》的格式。 答: (1) 此條已做調整,具體內容詳見補遺部分 (2)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問題2:望重慶有 ****** 。 答: 此問題與本次招標內容無關 。 二、 補遺部分 (一) 本項目總報價最高限價(含稅)為: **4,**6,**2.** 元(大寫 : 壹億捌仟肆佰柒拾玖萬陸仟捌佰叁拾貳 元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否則作否決投標處理。 (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中2.2.4(2)商務部分(B)評分標準投標人業(yè)績(3分)修改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情況下(資格審查業(yè)績不加分),****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開通運營(含初期運營)時間為準],每有一個使用與本次投標相同貨物的已開通運營(含初期運營)城市軌道交通項目供貨業(yè)績的得0.5分,本項最多得3分 。 (三)開標現場由投標人代表進行隨機抽取評標基準價下浮比例值d。(注:投標人代表由開標現場的投標人抽簽確定,若開標現場無投標人代表,則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抽取d值) (四)本項目投標文件格式順序不作為否決投標。 本通知是對招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如與招標文件有矛盾時,以本通知內容為準。 招標人:重慶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重慶招標采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 5 年 2 月 ** 日 |
遞交時間 |